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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机构营销中侵犯肖像权及名誉权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来源: 法务网      时间:2023-05-17 19:05:02


(资料图)

有些医美机构会在微信公众号、自有网站、第三方平台(主要是美团、新氧等)刊登一些软文。这些软文通常会分析一些明星前后容貌的对比,配以明星照片,推测其实施了哪些医美项目,从而达到了现在的面容变化,意在引导消费者进行医美。部分明星都曾以医美机构或医美第三方平台作为被告以侵犯肖像权、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这类诉讼往往都能胜诉。

一般而言,侵犯肖像权是毋庸置疑的,而是否构成名誉权则因个案细节以及不同法院的观点、看法有所不同。如涉及的内容未有侮辱、诋毁内容,则往往不构成侵犯名誉权,尤其是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明星艺人等公众人物,对于公众的评价需要有一定的耐受度,包括对于其外貌上的评价。

但也有法院判定报道明星整容会对其造成一定社会评价的降低,支持构成侵犯名誉权的案例,如在一些特殊的医美项目上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形象的,虽未有直接侮辱、贬损的语言,但确实存在引起公众误解、降低社会评价的副作用,某医美机构将某女明星照片用于胸部等女性私密部位的整形宣传即是其中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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